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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院2017级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9年08月14日 10:39     点击:

2017级硕士研究生:

根据我校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徐州医科大学关于研究生中期考核的实施办法》文件规定,并按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7级博士、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的通知》(http://yjs.xzhmu.edu.cn/info/1075/6016.htm)要求经研究,现将我院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2017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2.2017级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

3.2016级及以前因休学等原因跟随2017级毕业或未进行/未通过中期考核的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名单详见附件。

二、考核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考核小组要求

1.中期考核小组成员≥5人,其中2/3以上成员必须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

2.研究生导师应列席或参加所指导研究生的中期考核,但不能作为考核小组成员参加所指导研究生的考核。

(二)考核时间和地点

1.考核时间:2019年8月21日上午8:30;

2.考核地点:后勤管理处会议室(平房L2-1东)。

(三)考核内容和方式

1.考核内容:课程学习、思想及道德品质、开题情况、课题进展情况、实践训练情况(仅限专业学位研究生)、科研记录情况、下一步计划等。

2.参加中期考核的研究生需准备的材料包括:

1)文献综述、课题设计书、科研记录本;

2)《研究生中期考核记录表》(须经学科/学位授权点负责人、导师签署意见);

3)出科考核表(仅限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经相应的临床带教老师和临床轮训科室的科主任签字)

4)已取得与课题研究相关的学术成果(含支撑材料)。

3.考核方式:汇报+问题回答,可适当结合笔试和实践操作。

(四)考核结果反馈

1.通过中期考核的硕士研究生,可按照培养计划的要求进入下一阶段的培养;

2.未通过中期考核的硕士研究生,要求导师与硕士研究生共同制订下一阶段的研修提高计划,按考核专家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半年后重新进行中期考核。二次考核通过,方可按计划继续开展课题研究/实践训练和论文撰写工作,二次考核未通过者,建议终止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