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教助函〔2025〕5号)、《徐州医科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徐州医科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5年医学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本科学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申报国家奖学金。
二、申请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重要条件:
上一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和智育成绩均在专业或年级前10%(含10%)。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重要条件:
须为我校在档经济困难学生,上一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和智育成绩均在专业或年级前30%(含30%)。
三、名额分配
我院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为2名,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名额为21名。
四、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五、评审程序
1.学生申请。申请学生须按规定向学院提出申请,并分别填写《2024-2025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024-2025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班级评议。学院对参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班级组织民主评议,要求参加班级评议的人数必须达到班级总人数的2/3,实际参加评议人数的1/2同意推荐。
3.学院初审。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初审并提出意见,初审建议名单并在学院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处。
4.学校评审。学生工作处组织评审,评审建议名单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审定,审定通过后的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不含起止日期)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批复。
六、材料报送
(一)国家奖学金
《2024-2025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Word版):文件名必须以“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申请审批表”命名。如:张三的身份证号是510124199652451247,则命名规则为:"张三510124199652451247申请审批表"。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 2024-2025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版。
七、注意事项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3766563720@qq.com,申请截止时间为9月25日(周四)下午24:00。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0516-83668120。
徐州医科大学医学技术学院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