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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技术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修订)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9日 14:14     点击:

为进一步推进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推动理论学习深入开展,提高领导班子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根据《徐州医科大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结合学院实际,修订《医学技术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一、提高思想认识

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是学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是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制度,是提高学院领导班子办学治院能力的重要途径,也是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推动全院师生深入学习理论的有效载体。

二、学习的内容、形式和要求

(一)党委中心组学习目的在于把握方向、掌握政策、深化认识、提升能力。

(二)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包括时事精神、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以及有关高等农业教育、科技、管理、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和理论。

(三)党委中心组原则上根据上级有关部署和实际需要,可增加学习次数,每次学习不少于2小时。学院要提前发出学习通知和学习资料,以使各位成员能及早准备并安排协调好其他工作,按时参加集中学习。

(四)党委中心组学习贯彻“讲、谈、评”的原则,集中学习采取专题报告与个人研读相结合,重点发言与集体讨论相结合,文本学习与音像视听相结合等方式。

(五)学习要端正学风,注重调查研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把理论学习和教学、科研、管理等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使学习内容贴近教职工思想实际、工作实际和生活实际,不断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中心组成员在接到集中学习通知后 ,要预先自学有关理论,结合本职工作,作好同学习专题相关的调研,撰写发言提纲。平时要加强学习和研究,争取在校内外各类报刊上发表学习体会或理论、调研报告等方面的文章。

三、严格组织实施

1.健全学习组织。学院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由党员处级以上干部按组织隶属关系组成。非党员处级干部、学生管理办公室主任、党政办主任应列席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政办主任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秘书,负责准备学习材料、做好学习考勤和学习记录等服务性工作。党委其他成员应当积极参加学习,自觉遵守学习制度,按照学习安排或者受委派承担相应职责。

2.严格请假制度。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事前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向组长请假。

3.强化考核问责。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列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

四、制度执行解释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院党委负责解释。《医学技术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徐医大医技委〔20208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