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通知精神,以促进学科发展与研究生培养质量提升为导向,统筹兼顾效率与公平,鼓励学科交叉及跨学科带教,经学院研究制定医学技术学院硕士研究生带教指标分配方案(草案),具体如下:
一、分配原则
1.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以研究生院下达的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足额分配。
2.分配名额根据当年研究生招生指标及前两年学科贡献度评估成绩等方面综合测评。
二、分配细则
具体测算标准依据《徐州医科大学自然科学研究成果奖励实施细则》、《徐州医科大学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教学奖励实施细则》及《医学技术学院学科贡献度计分细则》等相关文件条款,按照导师学科贡献度排名先后依次分配硕士研究生。
三、奖惩原则
1.奖励指标:
(1)凡上一年度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者优先分配研究生(不再参与学科贡献度排名);
(2)凡上一年度获省部级及以上奖项者优先分配研究生(省部级排名前三,国奖排名前五)。
2.取消指标:如导师上一年度出现以下情况,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予以取消。
(1)执业医师资格首次考试未通过者;
(2)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首次结业考核未通过者;
(3)违反学术道德规范、师德师风、学风、校纪等学术不端行为者;
(4)江苏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未通过者;
(5)初次就业考核指标未通过者。
四、其他
1.本分配方案(草案)自2025年8月起实施。
2.学科如有特殊情况,需提交书面申请,报医学技术学院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决定。
3.本方案由医学技术学院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医学技术学院
2025年7月25日